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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国税函〔2003〕39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服务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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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服务范围的通知
深国税函〔2003〕39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服务范围的通知
  深国税函〔2003〕39号
  全文有效
  2003-01-29
  各区局、分局:
  为做好我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面推行工作,确保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市局本着有利于防伪税控系统稳定推行的原则,充分考虑防伪税控系统应用现状,从便于税务机关日常监管出发,确定以下服务单位服务范围:
  一、自二○○三年二月一日起,福田区局新纳入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企业(以下称用户)的推行、技术维护服务由深圳市索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索泰克公司)负责;除福田区以外的其他区(分)局新纳入用户的推行、技术维护服务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
  新纳入用户是指各区(分)局根据市局2003年度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推行计划审批同意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申请的一般纳税人。
  二、二○○三年二月一日前已纳入用户的技术维护服务仍由索泰克公司负责至今年年底,二○○四年再作调整。
  请各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同时告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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