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89
  • Tax100会员 33175
查看: 456|回复: 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函[2005]14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2 12: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穗地税函[2005]146号
文件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函[2005]14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7-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5]14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5]146号
  全文有效
  2005年7月13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364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的汽车同时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我市统一按购买车辆支出的20%比例减除应纳税所得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