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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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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日期: 2019-03-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14
  201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为引领,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为主线,以税收法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平稳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紧紧聚焦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强管堵漏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挖掘存量税源潜力,提高税费收入增长质量。2018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4200.3亿元,增长11%;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1599亿元,增长8.6%,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70.8%,较上年末提升5.3个百分点。
  二是平稳推进税务机构改革。税务机构改革实施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庆市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改革平稳有序高效推进。9月30日,重庆市所有区县级税务局派出机构全部完成正式挂牌,市局设内设机构25个、事业单位5个、派出机构11个,下辖38个区县税务局、7个开发区税务局。与原国税、地税两局系统相比,共减少处级机构92个,减少科级机构552个。截至目前,干部队伍思想稳定,税收工作同步发力,改革平稳落地,各方反映良好。
  三是稳步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9月3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交接工作方案》,为有力有序推进征管职责划转提供了操作指南。目前,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实施平稳;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标准版)已完成前期开发,正开展上线准备和数据测试;信息共享平台也已完成前期工作,初步实现数据传递;多部门构建的联席会议、沟通协调、信息交换等常态化工作机制运行顺畅。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制定出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机构合并后的新情况新要求,重新修订并发布了重庆市税务系统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程度,规定了七大类五十三项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处罚标准,促进税务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还研究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网上操作流程,加快实现对轻微违法简易处罚的信息化建设。
  二是健全税收法治基础制度。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经济发展新形势,新税务职责的新拓展和社会各界的新关切,分析研究新税务新机构规范执法的阶段特征,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制定出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议事规则》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标准、审理规程和议事规则,提升行政执法效率、统一法律适用和裁量尺度、促进执法规范和执法公正。
  三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国地税机构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交叉比对原重庆国地税有效的408个文件,对最终确定的163个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处理,并解决了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涉税规范性文件的执法主体问题,确保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与新机构挂牌时间同步。注重程序强化审查,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征求意见,对全年发布的35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把握最新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共组织面向基层和纳税人的5次政策解读视频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重庆市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及时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按季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行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税务师、会计师共同组成的税收业务专家团,对外聘请两个律师事务所,对内全市系统共聘请102名干部为法律顾问,把业务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涉税事项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重大涉税纠纷决策的法定程序。拟定了《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机构性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严把重大行政决策事前法治审核关。
  三是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全面实行跨区稽查的实际,修改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调整并公告重庆市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简化了案件审理流程,提高了审理工作效率。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用,加强对基层单位案件查处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对跨区稽查局查办案件的重审力度,进一步统一了执法尺度,促进了稽查案件质量和税收执法水平的提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行三项制度试点。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集成税收执法相关工作内容、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起草了重庆市税务系统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在重庆市税务系统四个区县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在部分跨区稽查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检查人员在开展现场检查、强制执行等8项执法活动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利用高清监控设备对约谈询问、陈述申辩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在记录执法结果环节上,精心制作了各环节文书底稿样本,帮助检查人员按照预设流程,逐项进行记录,实现对执法全链条、全流程的无缝管控。
  二是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按照“两促进、两不误”要求,着力推动机构改革和税收征管协同发力、互促共进。对内,以机构合并为契机,加强各税种管理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房地产行业税收秩序,最大限度提高征收效率、降低税费流失。对外,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好税务总局“放管服”30条措施,制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3条举措,重点抓好“一厅办”“一网通”“一键答”等纳税服务重点事项。截至目前,全市128个办税服务厅(室)全部实现“一窗通办”办理涉税业务;制定办税服务7大类134项业务清单,其中106项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带来的获得感。
  三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重点抓实“一厅办”“一网通”“一键答”“最多跑一次”等服务事项,率先实现了房屋交易涉税事宜办理“零资料”“不出户”,创新推出企业所得税“一表集成”、车购税“易申报”、出口退税申报无纸化等便利举措,制定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3条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措施,全年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减税共计1008.2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实现净减税180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145亿元;落实各项社保费降费减负170.2亿元,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四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骗打虚专项行动,协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同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为重庆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全年稽查共立案检查2960户,查补入库税款32.6亿元,公布税收“黑名单”63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帮助辅导纳税人自查补缴税款2261万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整合各业务处室工作,将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六个项目纳入专项督察范围,按区县局自查、市局重点抽查两个阶段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将执法督察揭示出的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高风险、普遍性的问题,分析问题特征并以指标的形式固化到内控平台中,进一步强化了纳税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执法督察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的职能作用。
  二是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结合重庆实际,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应用软件内控功能内生化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重庆市税务局自行开发软件内控内生化情况备案表》,在已经建成“四位一体”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内控平台功能,找准督察的切入点。自内控平台上线以来,进行风险筛查50余次,核实疑点数据3750条,核实并纠正问题2443条,实现了以内控为导向,切实起到了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和服务优化的作用。
  三是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市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市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政治纪律管总,以“六项纪律”为准绳,切实强化税务干部的纪律规矩和责任意识,并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宣传思想工作会,注重破立并举,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教育提醒和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合力。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对全市44个区县4400户纳税人开展了满意度调查,侧重收集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整体评价和综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整改方向。及时处理纳税人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司法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积极通过外网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通畅征纳双方沟通互动渠道和纳税人纠纷反映渠道。完善以“查、转、回、督”为主要模式的投诉分级管理机制,加大市局查办投诉力度,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2018年共收到投诉101件,经回访调查,对处理结果满意的83件,基本满意的18件。
  二是妥善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法,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方式,加强与申请人和法院密切沟通,积极稳妥地解决税务行政争议。2018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行政应诉案件17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柔性执法管理方式,注重复议文书的说理性;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过程中,注重遵守出庭应诉规则,注重把握证据规定和程序要求。
  三是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在处理涉税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同办公室、纳税服务、稽查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实现各类矛盾化解部门的有效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健全复议案件的政策反馈制度,积极研究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政策问题,尤其是对因税收规范性文件引起的执法争议问题,提出政策执行反馈意见上报总局,从源头真正解决案件争议。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编制重庆市税务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汇编》,把税收法律法规、组织税收收入、纳税信用信息、税收工作动态、社会民生关注焦点等依法确定为公开的重点事项及时向外界公开,完善税法公告、欠税公告、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依托外网网站、办税服务厅及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兴媒体,全面、及时公开各类税收政策,特别是扶持小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西部大开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新出台或调整较大,特别是对可能引起误读的税收政策,及时全面深入地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确保国家各项经济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在充分利用12366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网络学校、纳税人之家等做好信息发布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积极构建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全面推动税法宣传教育。持续常态化开展了“税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办税体验日”等100余场有温度、有力度、接地气的税收普法活动。联合共建普法基地数十个,让普法基地成为社会公民了解税收工作的主阵地;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税务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推送税收法律知识。以“凝聚法治力量,优化法治环境”为主题,开展了以讲法治故事、说执法案例、学税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我执法我宣讲”活动,150余位纳税人及税务干部代表现场观看了比赛,得到总局孙瑞标副局长充分肯定。组织开展税收动漫、公益广告等作品征集活动,打造特色化税收普法文化,多次获得新媒体作品大奖,全年累计被中央级媒体宣传319次,被省部级媒体宣传343次,微信公众号吸引关注用户110万,阅读量突破2100万余次,纳税人对税收的认知度、对税法的遵从度不断提升。
  二是构建良好税收环境。加强与邮政、银行、公安、发改委、文明办部门合作,共同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年认定税收“黑名单”并公布63件;继续深化与重庆市公安边防总队的战略合作,对欠缴税款的“黑名单”当事人实施阻止出境等惩戒措施,全年对158余户次欠税主体实施阻止出境,已追回欠税1.4亿元,着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为重庆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主动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对接,积极商讨强化在司法拍卖执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司法协作机制,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拟定《加强司法和税务机关工作联系机制备忘录》,推动提高全社会协税护税、依法纳税的意识。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公职律师培养管理。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各项制度,进一步修改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完善了公职律师统筹培养和使用制度,2018年,重庆市税务系统141名公职律师,均参与到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处理涉税法律纠纷、提供司法援助、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税法律事项当中,有效发挥了法律咨询和参谋助手作用,为保护干部权益、推动执法规范、降低法律风险做出了积极贡献。重庆市税务系统2名同志分别当选“2018年重庆十大法治人物”和“2018重庆最美法律志愿者”,充分展现了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和职业素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税收法治培训。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精品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税务系统税务培训师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作好领导干部、专业人才和基层干部的三级教育培训,全市税务系统39期3896余人次参加培训,全年新增初级会计师1782人,通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145人。培训既有对职务犯罪新形势、民法总则新变化、复议应诉新要求的系统解读,又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证据审查采信、律师职业技巧的专题讲授,有效增强了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严格按照总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报名、审核、采购、督考等环节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处室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考场纪律,促进了考试工作顺利开展。重庆市税务系统共有793人参加考试,769名考生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为96.97%,考试通过率较去年大幅提升,高于2017年国地税84.5%平均通过率12.47个百分点,但低于全国平均通过率。通过一年的教育培训和从严管理,新进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法律基础知识不断巩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健全重庆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出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将重要工作决策部署、重要制度办法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推动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营造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法纪、执行法律、捍卫法治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各级主要负责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实现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能力。
  二、当前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重庆市税务系统法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融合、提升;二是征管体制改革后,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法制队伍学法、用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近年来税收改革需求节奏快、要求高,许多探索性创新性工作有待实践,基层税务机关人少事多,跟进改革的思路、认识、方法需要在税收法治实践中消化和摸索。
  2019年,重庆市税务系统将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推进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培育法治团队,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法治体系”,为实现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加快推进法治工程,开创全面依法行政新局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站位,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工程,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促进良法善治。强化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全面总结基层好的做法,按照“经验集成、内容集成、方法集成”的理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确保重庆市税务系统有序推进法治工程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归集税收行政执法中与执法记录、执法公示、法制审核相关的工作内容、制度规范和工作平台,从透明、规范、合法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推进“三项制度”总体目标、具体内容、实现方式、责任分工等,力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着力推进简政放权,不断完善税收治理体系。根据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统一制定重庆市税务系统的权责清单范本,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化工作,确保相同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名称、类型、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统一规范。完善清单动态管理及运行机制,推动市局、区县局、税务所三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现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和部门公开栏公布。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将法治理念融入到税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各个方面,完成日常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上报和清理工作,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最大限度的防范立法缺陷和制度风险。
  (四)加快培育法治团队,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工作能力。优化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税务师、会计师组成的税收业务专家团,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法律工作团队,为税收法治保驾护航。选用优秀公职律师,对“三项制度”等核心工作实施项目管理,提升对系统法治工作的领导力。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选派优秀公职律师集中办理复议案件,实施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类型化处理,不断改进和完善案件管理相关工作。建立税收优惠政策集成管理团队,切实改变税收优惠政策零星分散碎片化的管理模式,实现税收优惠政策高效统一的集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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