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26
  • Tax100会员 27992
查看: 506|回复: 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务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中医药局 粤卫医函〔2020〕107号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转发关于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390
2020-7-28 11: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务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中医药局
文件编号: 粤卫医函〔2020〕107号
文件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务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中医药局 粤卫医函〔2020〕107号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转发关于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6-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务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转发关于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卫医函〔2020〕107号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转发关于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卫医函〔2020〕107号
  全文有效
  2020.6.28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部门、医保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加强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促进治理体系的贯通衔接,进一步发挥协同治理作用,提高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行业的治理能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项任务要求,积极推动责任落实,力争取得成效。
  三、及时总结、加强宣传。各部门应当对照各自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定期梳理总结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加以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强遴选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增进社会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理解、支持和尊重。
  附件: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pdf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务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0年6月28日



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17.77 MB, 下载次数: 36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