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全文有效
2018.10.26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汽车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权限的公告
| 2014年3月21日 |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8-10-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工作完成后,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对外公布,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