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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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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5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
发文日期: |
2019-05-10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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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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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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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通告2019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19.5.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9年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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