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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6个派出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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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6个派出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9-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6个派出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6个派出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9.30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平顶山市税务局”)下设的派出机构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和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挂牌成立。为确保税收业务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平顶山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和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自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承继原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原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原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原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继续办理。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湛北路中段128号,邮编:467000,电话:0375-3720099。
  三、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继原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分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负责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日常检查和纳税服务等工作;承继原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分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负责城市区范围内契税征收管理服务,个人房地产交易所涉及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的征收管理服务及存量房交易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公地址: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邮编:467000,电话:0375-2692011。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契税办公地址: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邮编:467000,电话:0375-2692252。
  四、平顶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原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和原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和涉税违法检举案件。
  平顶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湛北路中段130号,邮编:467000,电话:0375-3967213。
  五、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是跨区域稽查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管辖平顶山市新华区、郏县、汝州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管辖平顶山市卫东区、叶县、舞钢市、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管辖平顶山市湛河区、平顶山市石龙区、鲁山县、宝丰县。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湛北路中段130号,邮编:467000,电话:0375-3967506。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湛北路中段130号,邮编:467000,电话:0375-3967555。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邮编:467000,电话:0375-8888091。
  六、行政相对人等对平顶山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依法向平顶山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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