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00
  • Tax100会员 33673
查看: 742|回复: 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鲁国税流[1998]98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叶价外补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26 11: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鲁国税流[1998]98号
文件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鲁国税流[1998]98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叶价外补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1998-1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叶价外补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鲁国税流[1998]98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叶价外补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鲁国税流[1998]98号
  全文有效
  1998年12月28日
  潍坊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潍国税流[1998]190号文悉。现就文件中反映的烟草集团拨给各县区烟草公司的价外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答复如下:
  为调动烟农积极性,烟草集团年底根据各区县当年烟叶收购后调拨销售金额,一次性拨付给各区县烟草公司一部分烟叶价外补贴,然后由各区县烟草公司以“扶持费”名义支付给烟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该项烟叶价外补贴属“价外费用”的一种形式,应并入各区县烟草公司调拨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此复。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