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52
  • Tax100会员 33165
查看: 745|回复: 0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鲁地税函[2011]152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25 11: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鲁地税函[2011]152号
文件名: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鲁地税函[2011]152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9-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函[2011]152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函[2011]152号
  全文有效
  2011.9.30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软件应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将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软件等情况填写《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纳行为,完善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工作是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和对纳税人实施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是税务机关及时掌握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情况,有效开展税务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随着纳税人会计电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会计核算软件种类繁多、应用面广,给纳税人带来方便和效益的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各级地税部门做好报备管理工作,有利于为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为税务稽查部门顺利开展电子查账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对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偷漏税行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地税部门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转换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规范管理,认真执行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工作制度
  (一)报备的对象
  1.使用会计核算软件进行财务核算的纳税人。
  2.会计核算软件发生升级、改版、变更等情形的纳税人。
  (二)报备的时限及要求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变更或会计核算软件发生升级、改版、变更等情形的纳税人,在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变更或会计核算软件发生升级、改版、变更后15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报备的资料及内容
  1.对于使用会计核算软件进行财务核算的纳税人要按要求在《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中填写会计核算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软件启用时间、软件来源、软件开发商、数据库类型、软件通用查询用户(或软件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
  2.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四)报备资料的管理
  1.纳税人的报备资料由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审核并及时录入山东地税大集中综合征管软件系统, 并及时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和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及时转交相关管理部门归档。
  2.税收管理员应及时掌握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报备情况,在日常的管理中发现纳税人未履行报备制度的,应督促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3.报备资料的归档管理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和征管数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电子数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由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设专柜统一管理,并建立台账,实行借阅登记管理。
  (五)纳税人使用的独立于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之外的非税控收银软件系统,视同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一并按上述报备要求进行管理。
  三、抓好落实,按工作制度要求完善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工作
  (一)全面清查完善。2011年年底之前,各级地税部门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报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完善。凡未按规定报送会计核算软件的或报送的内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必须告知纳税人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对不按要求申报备案或虚假申报备案的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二)加强日常备案管理。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建立工作机制,在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环节严格把关,督促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软件的登记备案。
  (三)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各级地税部门要对税务人员的知识结构进行更新和完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培训。通过举办电算化会计知识培训班等形式,使税务人员不仅要熟悉税收、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还要熟悉各类财务会计软件方面的专业知识,以提高税务人员会计核算软件报备管理水平。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