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02
  • Tax100会员 33103
查看: 762|回复: 0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地税发[1995]107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平县鲁奎山大红山铁铜矿资源税征税定额的复函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246
2020-7-23 12: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云地税发[1995]107号
文件名: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地税发[1995]107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平县鲁奎山大红山铁铜矿资源税征税定额的复函
发文日期: 1995-04-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平县鲁奎山大红山铁铜矿资源税征税定额的复函
云地税发[1995]107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平县鲁奎山大红山铁铜矿资源税征税定额的复函
  云地税发[1995]107号
  全文有效
  玉溪地区行政公署: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你署转报的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提高鲁奎山大红山铁铜矿资源税征税标准的请示》(玉署发[1994[141号)函复如下:
  一、同意对鲁奎山和大红山矿区的铁、铜矿石现行资源税征税定额作适度调整:
  1、铁矿石。入选露天矿,由现行每吨征税10元调整为14元;入选地下矿,由现行每吨征税7元调整为11元;入炉露天矿,由现行每吨征税15元调整为21元;入炉地下矿,由现行每吨征税14元调整为20元。
  2、铜矿石,由现行每吨征税0.85元调整为1.40元。
  二、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仍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41号文件精神,减按上述调整后征税定额的60%征收。
  三、上述征税定额的调整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