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39
  • Tax100会员 32530
查看: 678|回复: 0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地税发[2006]142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246
2020-7-23 10: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云地税发[2006]142号
文件名: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地税发[2006]142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8-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6]142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6]142号
  全文有效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填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和报送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工作的管理,对违反规定填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报送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的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严格依照《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和省局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不按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由于我省地税系统广域网正在建设中,为确保货物运输业发票数据的及时采集和按时上报,经与省国税局相关管理部门协商,我省地税系统货物运输业发票数据采集的上报,目前仍暂按现行方式运作,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全国推行后,货物运输业发票数据采集的上报方式省局将另行下文通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