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及委托代征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及委托代征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0.2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25日零时至2019年10月30日24时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与增值税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关联的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将暂停使用。自2019年10月31日零时起,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敬请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税务机关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停机对纳税人的影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