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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鄂国税发[2008]72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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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鄂国税发[2008]72号
文件名: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鄂国税发[2008]72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5-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8]72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8]72号
  全文有效
  2008-05-30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湖北省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1:湖北省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
  附件2: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审批单
  附件3:×××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附件4:供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表
  附件5:×××国家税务局关于催办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附件6:出口货物税收函调核实通知单
  附件7:×××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报告
  附件8:供货企业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情况表
  附件9:×××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复函
  附件10:核实函接受及复函份数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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