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19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19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2019.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的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纳税人出具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为便利纳税人办税,统一规范全省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和《办理临时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式样,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和《办理临时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式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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