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实行增值税汇总核算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实行增值税汇总核算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
全文有效
2019.4.11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财政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芗城区税务局、漳州市芗城区财政局联合行文请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实行增值税汇总核算事宜。经审核,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核算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税〔2016〕4号,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及《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漳州市范围内跨县(区)经营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核算适用条件的通知》(漳财税法〔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后金融业的实际情况,同意上述企业按《暂行管理办法》及《通知》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核算。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所属期)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册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1日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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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南昌中路70号悦华商业广场都市阳光D01和D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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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42号泷澄集团总部经济大楼1-2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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