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20
  • Tax100会员 33102
查看: 574|回复: 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皖地税[2006]18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0-7-20 11: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皖地税[2006]181号
文件名: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皖地税[2006]18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12-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地税[2006]18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地税[2006]181号
  全文有效
  2006.12.19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下发。请各地结合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地税[2006]166号)的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