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37
  • Tax100会员 27998
查看: 408|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1-6-19 10: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发文日期: 2021-06-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6.18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法定申报期。纳税人需汇总2020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在此期间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退税或补税。目前,汇算清缴期即将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为避免因汇算延误造成不必要的涉税风险,请尚未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办理申报。为方便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便捷高效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纳税人可从各大主流应用商店方便下载安装,登录后可实现一键办理。如果需要获得帮助,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纳税人的满意是税务人最大的追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紧扣税收高质量发展主题,牢记“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初心使命,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提高纳税人办税满意度和社会获得感,以实际行动为建党百年大庆献礼!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您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