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92
  • Tax100会员 33118
查看: 646|回复: 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皖地税函[2010]42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0-7-20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皖地税函[2010]421号
文件名: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皖地税函[2010]42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8-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通知
皖地税函[2010]42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通知
皖地税函[2010]421号
全文有效
2010年8月10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该指南是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进一步完善,对加强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工作将起到指导作用。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向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辅导,将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准确落实到位。要将执行指南和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境外所得税收管理办法(试行)》有机结合,规范对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服务,为“走出去”企业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财税[2009]125号文件虽于2009年12月发布,但执行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如有企业因政策调整而多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
各地在执行《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地税局(劳财税处)反映。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