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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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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
文件编号: |
闽财预[2012]122号 |
文件名: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闽财预[2012]122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福建省跨市县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2-10-22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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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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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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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福建省跨市县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预[2012]122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福建省跨市县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预[2012]122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0月22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现将《福建省跨市县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跨市县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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