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调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调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
全文有效
2019.4.30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2019年5月1日至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