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19
  • Tax100会员 28064
查看: 573|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376
2020-7-16 11: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7-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的规定,现对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作出调整,公告如下: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住房,按1%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房,按2%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铺和其他房产,按3%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五、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执行。《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梧地税发〔2010〕69号)同时废止。


附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