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全文有效
2018.12.14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部分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失效废止条款 | 1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8.7.5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
原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广西首府地方税务服务中心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原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广西首府地方税务服务中心暂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印章,原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暂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印章。 |
2.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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