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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2] 118 号 关于2011年度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情况的通报年检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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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2/3/22/art_57242_4137.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发[2012] 118 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2] 118 号 关于2011年度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情况的通报年检情况的通报
发文日期: 2012-03-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关于2011年度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情况的通报年检情况的通报
苏人社发[2012] 118 号

省属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部、省有关规定,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了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011年度年检工作。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截至2012年2月下旬,67家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中,共有65家鉴定所对照《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对2011年度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填写上报了《年检报告书》。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各鉴定所填报的年检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对部分省属鉴定所进行了现场抽查。从审查和抽查情况看,大部分省属鉴定所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满足鉴定条件的场地设备,能认真完成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达的鉴定任务,同时抓好考务过程管理,重视鉴定服务质量。但也有一些鉴定所没有完成年度鉴定任务,个别鉴定所甚至全年未开展鉴定工作;部分鉴定所考务管理工作比较薄弱,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考评过程未按鉴定方案执行,鉴定组织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鉴定所设备陈旧,未能及时更新,已不能适应鉴定工作的需要。根据以上存在的不足,我厅对相关鉴定所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其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实现数质并重,稳步发展。
二、年检结果
经年检评审,江苏省国土资源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63家鉴定所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务管理和鉴定质量较好,年检资料、手续齐全,被评为合格鉴定所。江苏双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3家鉴定所 2011年度未正常开展工作,年检内容欠缺,被评为不合格鉴定所,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1年。江苏省物流与采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2家鉴定所连续两年未能正常开展鉴定工作,我厅将按规定程序另行行文撤销其省属鉴定所资格。
希望年检合格的鉴定所继续努力工作,扩大鉴定规模,提高鉴定质量。年检不合格的鉴定所,要迅速提出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较大进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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