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关于开展全省优秀农民工暨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苏农工办[2012] 3号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我省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大省,大量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行各业,他们积极融入城市社会,投身现代化建设,涌现出一大批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精通业务、勤奋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与此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作,特别是广大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窗口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和劳动安全培训、子女义务教育、疾病防控、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对优秀农民工要给予奖励”的精神,宣传广大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激励广大农民工自强不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营造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社会氛围,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全省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活动,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奖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做好评选各项工作,为提高我省农民工工作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附件:1.全省优秀农民工暨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工作方案
2.全省优秀农民工暨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全省优秀农民工报审表
4.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报审表
5.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个人报审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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