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获得连云港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连财税[2014]35号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获得连云港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连财税[2014]35号
全文有效
2014年12月15日
各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开发区国税局,市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 )、《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苏财规[2010]14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 》(苏财税[2013]22号) 的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审核,连云港市新浦区路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确认为2014年获得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4年度获得连云港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优惠有效期所属纳税年度 | 1 | 连云港市新浦区路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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