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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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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1 11: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9-11-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19.11.26
  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筹资工作的通知》(扬医保〔2019〕5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相关重点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居民医保参保对象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2.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3.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
  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标准
  缴费时间:2019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集中缴费期,新生儿为出生3个月内。
  缴费标准:
  未入学(托)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在校学生
  240元
  普通城乡居民
  300元
  困难人员:包括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
  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

  三、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委托代征点等方式就近缴费。推荐使用支付宝及银行查询缴费。
  1.银行查询缴费。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表单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2.支付宝缴费方式。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后,可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3.委托代征方式。缴费人前往集中代办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学校办理申报缴费。
  四、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学生未制卡的可持医保证)、原参合未制社保卡人员持身份证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待遇类型为门诊诊查费、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种、住院、生育医疗待遇、居民大病保险。
  税务及医保经办部门咨询电话
  地区
  医保经办部门
  税务部门
  税务及医保经办窗口地址
  市区
  居民医保科:80978658
  业务联系:89333115
  缴费经办:87974773、87733013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广场
  广陵区
  87346457
  89982033
  扬州市淮海路165号
  邗江区
  80981850
  87111230
  扬州市兴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
  参保咨询:80805866
  报销咨询:89686801
  96888777
  江都区仙女镇浦江路85号
  开发区
  80978885
  80978885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119号
  宝应县
  88235661
  89098321
  宝应县苏中中路390号
  高邮市
  84501050
  80527572
  高邮市府前街127号
  仪征市
  80290165
  83428620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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