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0.6.1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
| [size=10.5000pt]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size=10.5000pt]
| [size=10.5000pt]2015年12月25日[size=10.5000pt]
| [size=10.5000pt]江苏省[size=10.5000pt]国家税务局公告[size=10.5000pt]2015年[size=10.5000pt]第[size=10.5000pt]7号[size=10.5000pt]
|
| [size=10.5000pt]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饲料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有关问题的公告[size=10.5000pt]
| [size=10.5000pt]2018年6月15日[size=10.5000pt]
| [size=10.5000pt]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size=10.5000pt]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规定,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全文废止《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饲料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两份文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