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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关于扩大张家港区域办税缴费业务同城通办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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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4 10: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关于扩大张家港区域办税缴费业务同城通办范围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2-04-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关于扩大张家港区域办税缴费业务同城通办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关于扩大张家港区域办税缴费业务同城通办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4.2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张家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张家港区域内实施部分办税缴费业务同城通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便利。为更好地服务张家港区域纳税人缴费人,张家港市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在前期已实现同城通办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区域内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扩大后的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为办税服务厅受理的除负面清单外的各类办税缴费事项(负面清单详见附件)。
  二、其他同城通办相关事宜继续沿用原《关于在张家港区域实施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的规定。
  三、纳税人缴费人对同城通办事宜存在疑问的,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本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张家港区域办税缴费业务同城通办负面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0日
  张家港区域办税缴费业务同城通办负面清单
  1.出口退税四类企业申请办理的各类办税缴费事项
  2.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缴费人申请办理的各类办税缴费事项
  3.一般行政处罚事项
  4.原《关于在张家港区域实施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列明的通办地点以外的各类办税缴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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