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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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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第21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广告收入 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8-12-19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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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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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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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广告收入 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第21号
全文有效
2018.12.1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指导意见,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原由湖南省省级设立的广告收入、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收入两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管理。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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