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 |
发文单位: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湘国税函[1995]292号 |
文件名: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湘国税函[1995]292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株洲金源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问题的批复 |
发文日期: |
1995-11-29 |
政策解读: |
- |
备注: |
- |
纵横四海点评: |
-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株洲金源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问题的批复
湘国税函[1995]292号
全文有效
1995年11月29日
你局《关于株洲金源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请示》(株国税函(1995)069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准予该公司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缩短为五年,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此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