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2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浙财税政[2014]1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2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浙财税政[2014]1号
全文有效
2014-1-8
杭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浙江省生态经济促进会2012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2013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