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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一、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调整是指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调整缴存基数公告后的规定时间内,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缴存基数调整手续,在公积金年度内,同一个职工在同一单位内只能调整一次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调整:缴存比例调整是指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办理公积金年度的缴存比例调整手续。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应符合年度调整文件规定,职工的缴存标准比例为5% 至12%,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缴存比例一个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只能调整一次。
申请材料:
一、缴存基数调整: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清册》一份。
(二)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银行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事项支持网上受理。
二、缴存比例调整: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清册》一份。
(二)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银行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事项支持网上受理。
联系电话:0755-12329
表格下载: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清册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清册(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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