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85
  • Tax100会员 28020
查看: 840|回复: 0

[公积金] 成都公积金减员办理全指南

2668

主题

2664

帖子

266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668
2020-5-13 14: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办理条件

1.1 已在我单位参保;
1.2 办理减员时单位上月的汇缴必须已入账完成。
2  办理材料

2.1 成都公积金减员可在公积金网申系统直接申报办理,提供员工以下信息可直接在网申系统完成参保:


材料
来源
要求
基础信息
参保人/单位
姓名、身份证号、公积金个人客户号、停保时间、停保原因


3  操作步骤

网页办结,按网申流程操作。
3.1 登录网申系统



3.2 在“单位业务查询”类别里面,点击“单位清册查询”按钮,录入员工“个人证件号码”,查询员工“个人客户号”



3.3 在清册业务办理类别里面,点击“封存个人账户”按钮




3.4 单个人员添加的,点击“单个新增”,按要求录入职工的个人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数据时,如员工信息异常的,则会提示保存失败,带“*“号为必填项)



3.5 多人员增加时,可以使用批量导入,前期做好导入表格,点击“批量导入”按钮,输入总条数,点击“导入”




3.6  “保存/导入”退出后,在此页面点击 “提交”按钮,完成减员操作


4  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4.1 网上申报时间和要求(直接在网申系统完成减员)
4.1.1 网上申报时间
每月1-20日(09:00-18:00),申报成功即办理完成。
4.1.2 网上申报要求
每月1日前(含1日)上月的汇缴款必须入账完成,上月费用未入账时,当月的常规业务均无法办理。          
5  注意事项

5.1 办理减员时单位上月的汇缴必须已入账完成;
5.2 当月减员,当月不缴费;
5.3 员工在我单位减员后,当年如有增员需求,该员工的增员基数必须以减员时的基数办理启封,跨自然年度基数可自由变更。


政策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
[2]《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3〕1号)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2016〕37号)


图A.1  职工停保登记流程图(网页办结)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