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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新参办理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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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5-13 14: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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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条件
1.1 法定工作年龄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1.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户籍的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在职职工。
2 办理材料
2.1 成都公积金增员(含转入)可在公积金网申系统直接申报办理,提供员工以下信息可直接在网申系统完成参保:
材料
来源
要求
2.1.1
基础信息
参保人
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户口性质、申报工资、参保人电话、户口所在地
2.2 如网申系统因特殊原因无法增员的,可以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增员申报:
材料
规格
时效
介质
样式
来源
要求
备注
2.2.1
基础信息
-
-
-
-
参保人
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户口性质、申报工资、参保人电话、户口所在地
2.2.2
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A4,1:1比例,高清
有效期内
纸质
一式一份
参保人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收复印件
2.2.3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变更(启封)申报表》
A4
-
纸质
一式两份
单位
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3 操作步骤
网页办结,按网申流程操作,25号前办理当月汇缴业务,申请缴款,待财务网银转款,银行处理入账。
3.1 登录网申系统
3.2 在清册业务办理类别里面,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按钮
3.3 单个人员添加的,点击“单个新增”,按要求录入职工的个人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数据时,如员工信息异常的,则会提示保存失败,带“*“号为必填项)
3.4 多人员增加时,可以使用批量增员,前期做好导入表格,点击“批量导入”按钮,输入总条数,点击“导入”
3.5 “保存/导入”退出后,在此页面点击 “提交”按钮,完成增员操作
4 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4.1 网上申报时间和要求(直接在网申系统完成增员)
4.1.1 网上申报时间
每月1-20日(09:00-18:00),申报成功即办理完成。
4.1.2 网上申报要求
每月1日前(含1日)上月的汇缴款必须入账完成,上月费用未入账时,当月的常规业务均无法办理。
4.2 现场办理时间和要求(现场办理完成增员,系统无法操作的特殊业务)
区县
办理地点
办理窗口/柜台
工作时间
网址
备注
城中服务大厅
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
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https://www.cdzfg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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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服务大厅
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
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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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服务大厅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
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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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dzfgjj.gov.cn/
5 注意事项
5.1 新参当年员工公积金基数不能调整,跨自然年度后可调整;
5.2 原缴纳过成都市公积金的员工,下家参保后原缴存余额不会自动转入,需上家单位办理成都市内部转移,完成后余额自动入员工个人账号;
5.3 如遇无法在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况(官方发布最新基数前员工在我司系统有增员记录,后办理减员重新增员时该员工基数网申系统无法受理);
5.4 以上报表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纸张),证件复印件必须是原比例复印清晰,并逐页加盖公章(骑缝无效),公章要求加盖清晰、完整、无重叠,报表不得涂改,报表内容可机打、黑色签字笔手动填写。
政策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350号
)
[2]《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3〕1号)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2016〕37号)
图A.1 职工参保登记流程图(网页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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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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