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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海淀区职工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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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3 14: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二、单位操作步骤

方式一:单位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1、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进入单位用户登录入口,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模块查询单位需补缴月份,点击“新增补缴”,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后,点击“查询”按钮,勾选补缴月份后,点击“个人补缴申报导入”按钮,点击“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勾选个人补缴信息汇总记录,点击“汇总提交”按钮,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网上申报);
3、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参保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也可以当天晚上通过协议银行进行扣缴,次日查询补缴到账结果,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当日扣款不成功的,补缴数据作废,需次日再次提交,滞纳金重新计算。


方式二:单位通过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1、城镇户籍职工补缴2011年7 月前的养老保险需先到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办理审批手续,否则直接进行下一步;
2、单位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利用企业版软件录入补缴信息,保存后打印相关表格并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将报盘文件存入U盘;
3、单位携带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补缴表格及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五险补缴业务岗办理补缴手续;
4、单位携带由补缴业务窗口汇总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财务)及银联卡或支票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三、单位提交材料

(一)补缴近三个月以内社会保险
已办理银行缴费的单位,补缴近三个月以内社会保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结无需提供材料。


(二)补缴近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2011年7月(含)以后)

需到社保中心、分中心受理窗口提交如下材料:
1、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报盘并打印表格: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3)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
2、《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
3、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如劳动合同);
5、补缴期间及证明补缴基数的本单位原始会计凭证原件及原始工资表(全体职工的)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6、外埠户籍员工补缴时需同时提供个人完税证明。


(三)补缴2011年7月前社会保险

经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后到社保中心、分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1、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报盘并打印表格: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3)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一份,需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盖章)及证明补缴基数的本单位原始会计凭证原件及原始工资表(全体职工的)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补缴2000年以前年份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首页及本人页);
4、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


(四)补缴基数差额

即补缴实际工资比申报工资高出的部分,需到社保中心、分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1、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报盘并打印表格: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3)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
2、《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补差确认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
3、参保人上一年度的本单位原始会计凭证原件及原始工资表(全体职工的)复印件一份,当年入职本单位的提供参保人在本单位的首个全月原始会计凭证原件及原始工资表(全体职工的)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
 社保中心五险补缴业务岗(南区二层)
 上地、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
2、办理时限
 补缴近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窗口办理时间:全月办理(工作日)。
2、网上申报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每日6:00-17:00。
3、缴费方式:
(1)刷卡方式:全月可刷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借记卡或贷记卡缴费;
(2)支票方式:每月1-15日使用转账支票(四险、医疗需各开具一张支票)缴费。
4、根据相关规定,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超过3年(含)的,办理转外省时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5、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办理银行缴费的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
6、补缴职工须在补缴单位正常缴费方可办理补缴业务。
7、当天办理的补缴当天必须缴费,对于当天未缴费成功的补缴明细及汇总,系统自动在晚24:00时予以删除。
8、企业版生成的四险、医疗补缴报盘文件不能编辑修改,否则无效,社保系统将无法读取数据。
      
六、附件

社会保险补缴申办单.xls
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补差确认表.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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