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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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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3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
发文日期: |
2020-01-31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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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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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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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通告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20.1.31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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