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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重庆社保补缴办理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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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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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3 14: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办理条件

1.1 法定工作年龄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1.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户籍的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在职职工。



2  办理材料        

2.1 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参保基数、户口性质、参保时间、文化程度


3  操作步骤


3.1 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官网——社会保险网上经办;

3.2 登陆成功后点击申报管理----职工批量新参保,点击下载批量模板;

3.3 模板填写完整后保存至桌面。

3.4 在选择文件处点击浏览--上传数据–保存。

3.5 点击提交管理--待提交管理--职工增加--全部提交;

3.6 在提交管理中---已提交管理,输入身份证信息查询是否录入信息成功;



3.7查询结果为待审核的信息可以截图回复服务单;


3.8查询结果为未通过的,前往未通过信息管理-职工增加–打印或预览,查询未通过原因,截图并进行服务单反馈;

3.9  两天之后点击提交管理--已通过信息--职工增加,查询增员成功人员名单;如还在待审核阶段,一天之后再次查询,直至审核通过或者审核未通过;




4  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网上操作:每月1-15日,申报成功即参保成功。


5  参保反馈


在社保网上经办系统上可以查询 (提交管理---已通过信息);


6  注意事项

6.1 参保时区分户口性质,分为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
6.2 补缴网上申报之前核对好所需要申报的数据,一旦点击保存后便无法撤销;
6.3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时间选择补缴开始月份,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时间选择次月,工伤保险时间选择当天;
6.4社保补缴必须和社保增员(新参或者是转入)同时操作,因为操作社保补缴其实是将员工社保增员时间往前写,比如说员工7月份增员,需要补缴6月份社保,那么员工首次缴纳保险时间就需要写为6月1日,而不是社保增员成功后,再单独操作社保补缴;      
6.5提交社保增员及补缴服务单相隔时间尽量在10分钟之内,因为客服人员不实时刷新服务单操作(一般间隔时间为1小时);
6.6社保补缴不能跳月补缴,必须连续补缴(三个月之内);比如说,员工7月份增员,不能仅仅是单独补缴4月份或者是5月份的社保,必须是从6月份开始连续补缴;
6.7社保补缴仅能补缴该月份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不能进行补缴;
6.8社保补缴基数和增员(新参或者是转入)基数必须保持一致;
6.9社保补缴不能跨自然年操作(2017年不能补缴2016年社保);

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3月1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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