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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条件
险种
条件
1.1
养老
申请转入的人在成都市先参保 注:外地的停止月(实缴截止月)和成都的参保月(实缴开始月)不要重复缴费;要求:A.成都户籍的个人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前可以转入(非成都户籍的个人参保人员未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10年及以上不能转入)B.非成都户籍的单位参保人员在满足年龄限制的情况下可以转入(年龄限制:女性不能大于40岁(含)、男性不能大于50岁(含))满足其中一条即可转入
1.2
医疗
1.2.1.申请转入者必须为参保缴费状态,且至少有1个月的实际缴费记录;
1.2.2.初次递交转移资料不超过3个月,即停保次月开始计算,3个月内来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2 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
属地化名称
规格
时效
样式
来源
要求
2.1
转入者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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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打印
有效期内
一份
员工本人
清晰
2.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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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有效期内
各一份
员工本人前往转出地社保局打印
含原社保局章
2.3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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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咨询台
2.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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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打印
有效期内
一份
经办人员
清晰
2.5
.《综合业务申请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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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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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操作步骤
3.1 收到客户提交的转入服务单后,在服务单内反馈给客户办理所需材料;
3.2 待收到客户邮寄的材料后前往社保局填写相关表格办理社保转入;
3.3 办理完成后《综合业务申请受理单》为唯一的回执凭证;
4 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社保局 综合业务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5 注意事项
5.1 必须是武侯区参保人员且已在武侯区缴费1个月才能在武侯区社保局办理转入;
5.2 医疗保险转入必须在停保3个月内来递交转移材料;
6 政策依据
6.1 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42号);
6.2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134号);
附录A
社保转移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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