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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
【申请人】
单位或个人
【实施主体】
市人力社保局
【管理权限】
市区两级权限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和<天津市社会保障卡个人申领、制作、发放业务规程>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41号)
第七条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组织管理工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单位批量申领和发放的组织推动工作。区(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个人申领和发放的组织推动工作。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社会保障卡的个人申领和发放工作。银行负责社会保障卡金融业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申请条件】
参加天津市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个人办卡:本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到经办网点办理申领手续,并根据所选择发卡方式于规定时间到相应网点领卡,同时到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帐户:
1、个人办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代理办卡:公安机关开具的关系证明(如在同一户口下,只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件)、办卡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批量办卡:单位持以下材料到指定的受理网点,办理申领手续,并于45日后携带相关手续办理领卡:单位开具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规定时限】
限期发卡的45日办结,即时发卡的,当天申领当天取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办理地点】
市级受理点:河东区九经路25号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指定银行网点
【联系电话】
022-12333
【收费标准】
5元
【收费依据】
《关于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8〕258号)
【监督】
监督电话:022-23030851
网上举报投诉:www.tj.hrss.gov.cn
来信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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