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版)》的通知
沪工商注[2017]210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版)》的通知
沪工商注[2017]210号
全文有效
2017-11-13
各市场监管局,各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商务委)、科委、地税局、统计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7〕73号),现将《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