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82
  • Tax100会员 33136
查看: 454|回复: 0

[案例]130000964 销售退回的货物,购买方如何处理?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4 1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销售退回的货物,购买方如何处理?
[案例]13000096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据此,购买方退货给销售方的,如果已不符合作废条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