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进项票未抵扣完,公司变更名称及股权后能否继续使用?
[案例]1300010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的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如你公司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相符。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