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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备注:
生育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第七个月开始想受待遇,前六个月产生的费用不能进行报销
2 津贴范围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3 员工需要准备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 ;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3、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4、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相关凭据;
5、市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4 单位需要准备材料
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温馨提示:
重庆提倡员工自己去报销(员工报销审核材料比单位报销审核材料松得多)
5 申请时间
在生育结束后90日内
6 办理周期
单位办理:3-9个月;
员工办理:1-6个月
7 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大竹林社保所
8 官网链接
生育津贴费用相关网址:https://cqsi.cqhrss.gov.cn/u/cqsi/bszn/sybx/b1-1.html
国家生育政策相关网址:https://www.cqybsb.com/show.php?id=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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