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红字发票申请单,不知道入库单和库存明细是否与申请单上的金额一致?
[案例]13000104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的通知》第十六条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 《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贵企业填报的《申请单》的相关数字是与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相对应的,与企业的入库单和库存明细是没有关系的。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