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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1992 用于增值税项目也用于营业税劳务的设备,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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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 11: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于增值税项目也用于营业税劳务的设备,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案例]130001992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纳税人购买的设备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包括免征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劳务的,其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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