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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1668 高新企业,用财政拔款购设备能否抵扣过项税,拔款计提折旧能否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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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 11: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新企业,用财政拔款购设备能否抵扣过项税,拔款计提折旧能否在税前扣除?
[案例]130001668

1、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如您企业购进的设备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情况,则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款。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如您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则用于购进固定资产所计算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 否则,其折旧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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