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88
  • Tax100会员 28026
查看: 505|回复: 0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国税稽[1999]90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税系统1999年度税务稽查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7-2 11: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辽国税稽[1999]90号
文件名: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国税稽[1999]90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税系统1999年度税务稽查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06-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税系统1999年度税务稽查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辽国税稽[1999]90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税系统1999年度税务稽查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辽国税稽[1999]90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国税系统1999年度税务稽查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以进一步促进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
  辽宁省国税系统1999年度税务稽查工作考评办法
  为推进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促进1999年度税务稽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全省国税稽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市国家税务局。
  二、考评部门 考评部门为省国税局,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省国税局稽查分局负责。
  三、考评内容
  (一)稽查体系建设
  (二)稽查工作管理
  (三)稽查工作绩效
  四、考评依据
  (一)各市国税局上报的报告、报表、信息等。
  (二)省国税局组织实地检查的结果。
  五、考评方法
  考评采用以百分制为基础的累计计分法。各项指标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得满分;没有达到标准的,扣分,直到该指标分扣完为止。符合本办法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一)稽查体系建设(20分)
  1.税务稽查机构的建立及职责划分(15分)
  在县区以上国税机关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局,赋予其双重职能,确立了税务稽查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得15分。机构不健全,名称不规范,职责不明确,发现一个单位扣5分。
  2.稽查人员配备(5分)
  稽查人员比例(%)=专业稽查人员数林地区国税机构人员总数×100%
  全省平均水平(%)=全省专业稽查人员总数/全省国税系统人员总数×l00%
  该项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得规定的分数。每超过5%,加1分;每低5%,扣1分。
  (二)稽查工作管理(28分)
  1.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正确实施稽查四环节的工作(10分)。程序不合理、稽查文书的填开、使用不符合要求、证据资料不符合证据规范、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每一件扣1分。
  2.税务稽查案卷的保管完整、规范(10分)
  字迹潦草、装订次序凌乱或者卷宗不完整的,每一件扣1分。
  3.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报告(3分)
  按照《辽宁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辽国税稽[1995]42号)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的,得3分。不报不得分,每项迟报1日扣0.5分。
  4.稽查报表的报送(3分)
  非TAMIS软件产出的报表、不包括所属县(市)、区(分)局稽查工作情况的报表以及报表数字虚假的,不得分;不对所属县(市)、区(分)局税务稽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报并上报省局的,扣1分;迟报1日扣0.5分;报表漏项、空项或者逻辑关系错误的,每一处扣0.5分。
  5.案件协查(2分)
  对省局部署的协查案件,保证质量按期办结的,得2分。不办理不得分;每超过期限1日扣0.5分。
  (三)稽查工作绩效(52分)
  1.查补率(%)=查补总额/本市的国税收入×l00%
  全省平均查补率(%)=全省查补总额/全省国税收入总额×100%
  2.滞罚率(%)=滞罚金额/补缴税额×100%
  全省平均滞罚率(%)=全省滞罚总额/全省补缴税款总额×100%
  3.入库率(%)=稽查实际入库金额/稽查应入库金额×100%
  全省平均入库率(%)=全省稽查实际人库金额/全省稽查应入库金额×100%
  以上3项指标每项12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得规定的分数;每高1%,加2分;每低1%,扣2分。
  4.稽查面(%)=稽查户数(次)/纳税户数×100%
  全省平均稽查面(%)=全省稽查总户数(次)/全省纳税总户数×100%
  5.大要案件查补率(%)=万元以上案件查补税额/全年查补税额×100%
  全省平均大要案件查补率(%)=全省万元以上案件查补税额/全省全年查补税款×100%
  6.立案率(%)=立案户数/稽查户数(次)×100%
  全省平均立案率(%)=全省立案总户数/全省稽查总户数(次)×100%
  7.查结率(%)=查结户数/有问题户数×l00%
  全省平均查结率(%)=全省查结户数/全省有问题总户数×l00%
  以上指标每项4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得规定的分数。其中4.6.7项,每高1%,加0.5;每低1%,扣0,5分。第5项,每高1%,加0.2分;每低1%,扣0.2分。
  六、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的前3名为优胜单位,第4-8名为先进单位。对获得上述称号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旗。
  七、考评期限
  本办法考评起止期限为自199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