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纳税人对任职受雇单位记录有异议,并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发起了“被任职”申诉,您会在本单位扣缴客户端首页右上角的【消息中心】和首页正下方【待处理事项】中,获取与本单位相关的争议申诉消息,此时需要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进行处理。如果您单位未及时处理,继续为该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再次接收到同一纳税人对您单位的再次争议申诉时,税务机关将会因您单位存在虚假申报转稽查部门进行处理。为避免因虚报虚扣而触犯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请您单位一方面要自查是否存在有为非本单位员工申报的情形,另一方面一定要及时处理扣缴客户端争议申诉信息。
具体操作:
(一)自查是否存在为非本单位员工进行申报的记录
请您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自查,是否存在为非本单位员工申报的记录。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请您单位从该人员2019年第一次申报月份起逐月删除其申报信息。操作步骤参见第21页《自查并处理争议申诉指引-自查存在未非本单位人员申报记录的处理》。
(二)处理扣缴客户端争议申诉信息
1.申诉人仍在职
经确认申诉人仍在您单位任职,将实际情况通过扣缴客户端反馈至主管税务机关。操作步骤参见第21页《自查并处理争议申诉指引-处理扣缴客户端争议申诉信息》。
2.申诉人为已高职人员
经确认申诉人为离职人员,从该人员离职月份起逐月删除其申报信息。操作步骤参见第22页《自查并处理争议申诉指引-处理扣缴客户端争议申诉信息》。
3.申诉人为从未任职人员
经确认申诉人为从未在您单位任职的人员,从该人员2019年第一次申报月份起逐月删除其申报信息。操作步骤参见第22页《自查并处理争议申诉指引-处理扣缴客户端争议申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