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51
  • Tax100会员 33519
查看: 526|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9〕4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2 10: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09/7/31/art_1053_13352.html?xxgktype=1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9〕41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9〕4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9-07-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4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国税发〔2009〕1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新办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中的交通企业,是指投资于上述设施建设项目并运营该项目取得经营收入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