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做版辊的费用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吗?
[案例]1300018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若您企业所反映的版辊费属于上述规定的价外费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